51猪价网

全国猪肉专项整治即将验收32个地区提前完成进点屠宰目标

发布: 2013-09-29 |  作者: 无  |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上一篇 下一篇

12月10日,商务部下发了《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部署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截至12月6日,各地商务、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通力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已达99.7%,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4.5%,分别比整治前提高了8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32个省(市、区、计划单列市)提前完成进点屠宰率专项整治目标,占87%。 

一是全面清查整顿屠宰企业。各地对全国所有定点屠宰企业逐一登记建档,根据标准对厂点设置、生产条件、企业管理、肉品品质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清查整顿。截至12月6日,全国共检查定点屠宰企业77087家次,相当于对每家企业检查3.5次;抽检定点企业肉品137414批次,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和违规企业1288家,对符合条件的21105家屠宰企业全部上网公告。 

二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重点整治区域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城乡结合部、私宰窝点、私宰专业村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开展重点整治,挂牌督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行为。截至12月6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万余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7514个,缴获私宰肉225万余公斤。 

三是强化猪肉质量全程监管。养殖环节强化了产地防疫检疫,推广了生猪二维码耳标;屠宰环节规范了同步检疫检验流程,在“一证两章”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实行了“两证两章” 或“三证两章”及“大票换小票”制度;流通和消费环节完善了批发零售、集体食堂、餐饮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等单位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检查验收制度。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利用信息手段和电子手段,建立了猪肉全程质量监管网络。 

四是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公布了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检疫证章标志和台帐管理、乡镇生猪屠宰进点管理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制修订了涉及生猪屠宰加工、肉品检验等方面的10项标准(草案)。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加强了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五查”,累计开展了1000多次督查检查。一是领导督查。商务、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领导亲自挂帅,累计开展了73次督查。二是专业巡查。抽调专业人员组成10个巡回检查组,在各地不间断流动巡查。三是常规检查。各级商务部门和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层层检查落实情况,累计开展了900多次检查。四是现场会检查。在济南、长沙等地召开专项整治现场会,随机抽选路线进行现场检查。五是举报核查。各地充分利用向社会公布的1000多部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截至12月6日,全国猪肉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举报案件87起,75起已查处办理完毕。商务部还派出11个核查组对举报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工商总局组织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涉及北京等地(市)农贸市场举报案件迅速进行处理。 

六是出台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财政部下发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病害猪损失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及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补贴政策。 

 七是加强了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了《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细化宣传目标,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多次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报, 300多家电视、报纸、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举办了“全国生猪屠宰管理培训班”,对200多名生猪屠宰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TAG: 猪肉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