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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药监局:抽检水产品及水产制品311批次 不合格3批次

发布: 2016-02-23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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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22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委托辽宁省在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抽检的2058批次食品中(国抽),涉及罐头、食糖、蛋及蛋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6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布。
  本期公布的6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10个生产省份的110家企业,共计457批次,合格产品450批次,合格率为98.47%,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率为1.53%。其中,抽检水产品及水产制品311批次,合格308批次,不合格3批次。
  本次抽检的水产品及水产制品主要包括淡水鱼虾类,海水鱼虾类,烤鱼片(含散装),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其他生食水产品,其他盐渍水产品,熟制动物性水产品(可直接食用)等,新鲜贝类、织纹螺,盐渍鱼,盐渍藻,藻类加工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适用于2015年5月24日之前生产的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铬、铅等重金属,苯甲酸、山梨酸、日落黄等食品添加剂及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和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等品质指标等48个指标。不合格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挥发性盐基氮。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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