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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吃螃蟹的”吃上定心丸
——湖北率先开始规范家庭农场登记工作探访

发布: 2013-10-18 |  作者: 何红卫乐明凯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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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令牌店村村民凌志辉,在当地工商所申领到了以“森鑫种养殖家庭农场”为名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为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主”,成为武汉市第一个、湖北省第一批“吃螃蟹的”。

  近两年来,各级支农惠农政策为湖北省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良好环境,像“森鑫种养殖家庭农场”这样的家庭农场正在越来越成为湖北规模经营的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湖北省内,以武汉市为代表的家庭农场发展较快,不少种养大户,尤其是既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又从事加工、销售、服务等市场经营活动的大户,均有认定身份的需求,渴望获得政府部门名正言顺的政策支持。

  “吃螃蟹的”多了催生规范出台

  47岁的凌志辉告诉记者,他于2005年开始种植果树,到今年,共流转了300多亩土地,种植蔬菜、油茶、核桃等作物,还从事畜禽和水产养殖,近两年年均利润在12万元以上。今年上半年,当他看到中央1号文件鼓励农民建家庭农场时,他便着手申请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据记者了解,除武汉市外,湖北省孝感市、荆州市、襄阳市等地区都在先行先试探索家庭农场登记工作,各地不断传来第一个“吃螃蟹”的家庭农场主登记注册成功的消息。

  3月27日,汉川市新堰镇正浩家庭农场核准登记,农场主周正爽成为孝感市首个持证上岗的家庭农场“职业农民”。

  4月10日,公安县狮子口镇居民袁忠军成为荆州市第一家以个人独资形式经营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4月12日,宜城市推出了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刘猴镇32名生猪养殖大户,“扎堆”申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面对各地踊跃尝试的情况,4月初,由湖北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牵头,一起成立了调研组,召集种养大户、基层行政部门人员座谈。随后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了江苏、山东工商单独制定的登记意见。经专家论证会、系统内部研讨会、评估审查等一系列程序,7月17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的负责人介绍,以工商、农业两家省级单位联合制发规范家庭农场登记意见,目前在全国范围尚属首例。

  明确登记条件最低50亩5年

  参与制定规范意见的农业、工商两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文件对湖北省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登记类型、登记要求、名称使用规范、经营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之前,湖北全省工商系统已登记注册了名称中含有“家庭农场”字样的市场主体,均需按此意见予以相应规范。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家庭农场就成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可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中适用选择。

  湖北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张清林介绍说,登记主体必须是以家庭成员为投资经营者,具有农村户籍,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经营范围应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农业种植、养殖为主。在家庭农场主的身份问题及经营范围上,首要条件是要保障以农民为主体、农业为主导的地位。在经营土地的面积、年限上,究竟以多少亩为适度规模的界限,省、市还是有些区别。

  武汉市农业局三农办程慧朋介绍说,根据武汉市“2011年家庭农场申请财政补贴项目指南”规定:种植业的家庭农场,粮油作物种植面积要达到100亩以上,流转年限10年以上。申报补贴的家庭农场主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水平,具备市农广校以上部门颁发的“绿色证书”,男性在50岁以下,女性在45岁以下,有5年以上主业种养经验等条件。

  “但是,湖北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均衡,武汉是省会城市,经济比较发达,最后综合各地调研情况,省一级制定的条件适应相对比较宽泛。”省农业厅经管处副处长王宏伟说,从事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种植的,土地不低于50亩即可申报家庭农场,从事养殖和其他种植的,按当地县级及以上经管部门文件规定。土地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即可,但是土地流转合同需依法经农经部门备案。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可对农场主的年龄、学历、经验再进行适当限制,这是出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需要,各地区可因地制宜在扶持政策上进行调整。

  及时登记备案一般可补3万

  8月27日,记者走进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道办事处洪湾村的三禾家庭农场,宛如进入了一个农业观光园。这里苗木成荫,鱼虾嬉戏,稻子蔬菜长势喜人,林下土鸡跑得正欢,不远处还有一片果园,栽种着葡萄、梨、橘等多个品种……

  48岁的农场主人任涛满脸笑容,站在一座四合院农庄门口迎接客人。任涛介绍说,农场筹建于2011年,占地300亩,主要是丘陵湖滨田,采取的是多种经营模式,预计今年产值能达到35万元。

  乌龙泉街道办事处干部吴亮介绍说,任涛这里较早在农经部门备案,挂了家庭农场的牌子,已享受过3万多元的政策性补贴,现在还需去工商部门办个登记注册手续。

  根据农业部标准,初步统计,2012年湖北全省家庭农场总数是43370个。湖北省工商局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27日,全省共登记家庭农场1291户,其中以企业形式登记的868户,个体工商户423户。还有大多数家庭农场仍处于未登记状况,无法享受国家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只要递交材料符合规定,申办登记的程序很快,有的当天即可办结。登记注册后的家庭农场,和自然人就有所区别,可以去银行开设对公账户,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的还具备法人资格。王宏伟说,家庭农场开办者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办结后30日内,向当地县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可享受财政补贴、“阳光工程”培训等相关扶持、指导政策。

  任涛对记者说,农业生产周期较慢,风险性较高,现在他的三禾家庭农场遇到的最大困难还是融资问题,以前在外打工积累的资本已经快投完了。

  任涛说的问题是现在家庭农场主碰到的普遍现象。据了解,2011~2012年,武汉市共培育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167家,安排资金补贴564.7万元,平均一家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3.58万元。

  武汉市经管局土地科科长王文才说,目前,武汉市农业局已经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洽谈了相关融资事宜,农户按银行的相应信用规定,可融资3、5、7万元。现在武汉市的家庭农场建设还是处于初级阶段,以农民自建为主,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的模式。随着家庭农场的政策越来越明晰,以后的支持政策可能会越来越多。王文才说,但前提是,家庭农场主必需完善登记注册手续并及时备案,具有合法的身份才能成为接受扶持的市场主体。

  领取家庭农场执照之后的凌志辉欣喜地对记者说:“有了执照就像领了结婚证,心里踏实多了,下一步不仅扩大种养规模,还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乡村休闲游,把家庭农场做大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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