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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发布: 2016-04-2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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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湖南大康牧业(6.51,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说明

  (一)安源乳业收购款项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安源乳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以约人民币701,574,300元(含安源乳业100%的股权的评估净值人民币249,730,200元以及安源乳业对鹏欣集团全资子公司Milk New Zealand Investment Limited (BVI)(以下简称“BVI公司”)的债务人民币86,075,387新西兰元之合计)就安源乳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控股股东位于新西兰的克拉法牧场。上述交易已经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5日、2015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安源乳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在 2015 年 5 月 31 日之前,公司及纽仕兰需付给鹏欣集团股权转让款249,730,200元及通过安源乳业付BVI公司部分债务合计金额人民币 5.5 亿元。上述补充协议已经公司于2015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安源乳业股权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027、031、038、040)。

  (二)购买浦江智谷写字楼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晨”)签署的《物业参建协议》,协议双方约定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的上海鹏晨开发的浦江智谷项目6号楼(楼号暂定)的收购价款暂定为2.101855亿元(以单价每平方米2.5万元并按照总建筑面积8407.42平方米计算得出),同根据协议的付款进行约定,公司已完成50%的款项支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15目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关购买浦江智谷写字楼事项的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参与建设并取得<浦江智谷中区项目>项下写字楼作为公司办公大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127、130、136;2015-121)。

  (三)虹桥路2188弄43号办公楼房租押金

  公司自2014年4月份控股权发生变化后,在原来的生猪养殖业务基础上,新增了乳制品的销售业务、进口牛肉贸易以及肉羊的养殖项目。便于集中管理及交通便利等因素,公司的管理办公总部迁至上海,并与关联方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地产”)签订了办公租赁协议,租赁的场所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43号楼,租金为8.5万元/月。2015年期末占用资金的17万元系该楼房的两个月租赁押金,另一方面公司已经购买了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的办公室,目前正在装修期间。待公司迁入新的办公场所后,上述占用资金将由鹏莱地产返还给公司。

  有关公司管理总部迁址及办公室的购买事项可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管理总部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关于购买办公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8、2015-124)。

  三、结论

  上述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的三笔资金占用属于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属于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和13.3.2规定的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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