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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畜牧局依法加强检疫监管

发布: 2012-06-0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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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山畜牧局依法加强检疫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推行规模养殖兽医监管制。对24家较大规模饲养场全面实行兽医监管,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专门安排兽医技术人员定期监管,每周到场一次,饲养场设有专门的兽医兽药室,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畜禽饲养档案、防疫档案和监管记录,对进雏(畜)、用药、用料、免疫、消毒、死淘和无害化处理等养殖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动物检疫员派驻制。对全县10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4处肉鸭屠宰加工企业选派动物检疫员驻场检疫,从动物的入场验收、宰前检疫、宰后检验、产品贮藏销售以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检疫操作规程,做好畜禽来源、产地检疫证明和耳标回收等各项记录和台帐,确保上市流通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

  三、推行流通环节检疫监督日常检查制。加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鲜肉店、冷库等畜产品流通环节检查力度,严格索证验证制度,一律凭检疫合格证明销售运输,严厉查处逃检漏检、私屠滥宰以及经营劣质、有毒畜产品的违法行为,切断“病害畜产品”和“加精肉”销售渠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推行道路检查屏障制。把韩庄动物检查站作为重要的检查屏障,充分发挥检查站的作用,对过往运载动物及产品的车辆严格检查、认真把关,检疫检查和“瘦肉精”监测同步进行,确保出入境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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