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4-09-2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连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监管工作,重点围绕:
1、兽药GSP实施情况,兽药经营场所和设施,机构与人员变动,规章制度落实,采购销售档案记录;
2、兽药处方药管理,专柜管理,提示标识,处方管理;
3、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情况,包括处方药标识;
4、抗生素专项整治,假劣抗菌药,抗菌处方药;
5、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在岗,经营范围执行情况;
6、兽药经营情况,无证,违禁药物和过期失效药物人用药的违法经营,高锰酸钾等渉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