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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茸的等级鉴定

发布: 2010-05-13 |  作者: 本站搜集 |   来源: 辽宁省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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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鹿茸的鉴定标准是参照东北梅花鹿和东北马鹿产品标准(国标,1986年10月3日发布),结合现在的规格标准而定的。在这里只介绍锯茸的等级鉴定要求。

1.二杠锯茸

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8%),无虫蛀,不臭。

一等 加工不乌皮,主干无存折,眉枝存折不超过1处,顶端不拧嘴,锯口有正常蜂窝状细孔,不破皮(扈口未封严处及硬伤不露茸者除外),无怪角(扈口以下稍有包、棱者除外),有正常典型的分杈,主干与眉枝相称,粗圆嫩壮,每付茸重165克以上。

二等 加工不乌皮,主干无存折,眉枝不折断,顶端不拧嘴,锯口有正常孔隙结构,主干稍有破皮不露茸,有正常的分杈(包、棱、奶子除外),每付重在130克以上。

三等 主干无存折,顶端不拧嘴,有破皮不露茸,枝杈较瘦,扈口以下有棱纹,无门桩的独梃茸,每付茸重在90克以上。

四等 不合乎一、二、三等者均为四等茸。

2.三杈锯茸

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8%),不臭,无虫蛀。

一等 加工不乌皮,无存折,质地松嫩,嘴头饱满,不拉沟,不破皮(硬伤不露茸的除外),有正常匀称的分杈,每支重在400克以上。

二等 加工不乌皮,无存折,嘴头比较丰满,不拉沟,嘴头不破皮,其它部位破皮不露茸,有正常的分杈,每支重也需在400克以上。

三等 嘴头不存折,不破皮(一二等茸因嘴头破皮可以按三等收购),其它部位破批不露茸,无怪角,每支重在150克以上。

四等 不合乎一、二、三等规格者均为四等。

此等级均适用于排血茸、带血茸,但是带血茸要求带血均匀、充分,血色鲜艳。

3.初角茸 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8%),不臭,无虫蛀,骨化程度不大。

4.再生茸 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8%),不臭,无虫蛀,不拧皮。

农业服务信息办公室 卢晓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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