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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订饲料管理条例 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发布: 2011-04-0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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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陈菲) 国务院法制办20日公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中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非法添加行为导致的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缺乏规范、法律责任处罚较轻等。

  为了进一步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农业部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修订草案在现行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实行审定制度的基础上,增加规定审定时限要求,明确审定程序,同时规范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

  征求意见稿加强了对生产环节的管理。完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的申请、批准程序;增加对企业生产许可证期限和续展程序的规定;建立生产全过程监管制度,在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销售等环节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明确企业的产品召回义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部门、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增设了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0年3月1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电子邮件(sl@chinalaw.gov.cn)方式向国务院法制办发送意见。

TAG: 管理条例 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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