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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山西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实施细则》

发布: 2012-06-2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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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稳定生猪生产、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今日,我省公布由省物价局、商务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山西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实施细则》,猪粮比价约6:1时,为盈亏平衡点,低于5:1时,将报请增加省级政府冻肉储备规模。

  猪粮比价成为基本指标

  据悉,国家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 (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是指省物价局监测统计的全省平均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是指全省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目前,我省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

  多部门将严格监管

  同时,农业、工商、物价等部门,将负责加强饲料安全和动物防疫监管,监督做好病死猪和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依法查处屠宰加工和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清理整顿在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和猪肉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不合理税费。

  三级响应机制“盯”紧猪粮比价

  据悉,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我省将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我省将适时启动响应机制。

  -正常情况

  猪粮比价处于9∶1—6∶1之间时,属于正常情况,相关部门将加强市场监测,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省、市正常猪肉储备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需要。

  -三级响应

  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省物价局将在省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之间时,将增加省级政府冻肉储备,同时设区的中心城市,将地方冻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城镇人口7天的消费量。

  -二级响应

  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将通过财政贴息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时,将较大幅度提高省级政府冻肉储备,同时设区的中心城市,将地方冻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城镇人口10天的消费量。

  -一级响应

  当猪粮比价低于5∶1时,启动一级响应,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报请省政府同意,增加省级政府冻肉储备规模,具体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超过5%时,按现行经费分摊办法,分别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对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全省能繁母猪存栏数,包括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公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同时,将适当限制猪肉进口,减少当期市场供应,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鼓励猪肉及其制品出口。

  
录入:李晓静

TAG: 山西省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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