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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人要懂的一些养殖业保险

发布: 2015-07-0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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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小牲畜保险。小牲畜保险是以人工饲养的中小牲畜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死亡损失保险。主要包括猪、羊、兔等生长周期短、速度快、商品率高的中小畜类。小牲畜由于自身的特点,与大牲畜保险在保险技术、保险内容上有很大差别。

  3。家禽保险。家禽保险是以商品性养殖的禽类动物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死亡损失保险。家禽包括的种类很多,如鸡、鸭、鹅等等。家禽的品种多、生长速度快、商品率高、用途广泛,与其他动物相比,家禽生长中受疾病的威胁最大。因此,家禽保险的经营风险以疾病为主,技术方法多种多样。

  4。水产养殖保险。水产养殖保险是以商品性养殖的水产品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损失保险。根据水产品养殖的环境,水产养殖保险可分为海水养殖保险和淡水养殖保险两种。利用海水进行滩涂养殖的保险标的,属于海水养殖保险;利用江、河、湖、泊、池塘、水库养殖的保险标的,属于淡水养殖保险。

  5。特种养殖保险。特种养殖保险是以经济价值较高、且未经长期驯化的野生动物,或经过人工驯化的且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动物为保险标的的一种死亡损失。

  三、养殖业保险的技术要点

  1。养殖业可保风险的选择。剔除不可保风险是维护养殖业保险稳健经营的有效手段。对准备承担养殖业风险的保险人而言,其遵从的原则与一般的保险业可保风险的选择原则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养殖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行业特征,决定了养殖业可保风险带有本行业特有的特点。一般来说,养殖业可保风险的选择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关于养殖业风险偶然性的确认,有时是明显的,有时则需技术上的查验。比如,对于某些动物的承保,其个体是否健康,是否患有尚未表现的疾病,都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来检验。因此,养殖业保险往往要验标承保。为此,养殖业保险合同中明确说明了养殖动物承保条件,以剔除那些损失可能性接近100%或已经是必然要损失的动物标的,比如,疫区内的动物,没有在当地经过驯化饲养的引进动物,都是损失可能性较大的动物标的,它们的损失风险就不能成为可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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