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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修订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法规

发布: 2016-09-1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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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7日,越南卫生部食品局颁发G/SPS/N/VNM/82号通报,通知修订2016年8月14日发布的No.24/2013/TT-BYT号文件,拟对“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以下修订:    -根据法典CAC/MRL 2-2015 (2015年7月更新版),对食品中兽药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进行修订;    -增加一些在越南兽医、渔业和畜牧业中禁用的兽药,这些兽药被列入在食品中零容忍的兽药列表中。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6日,批准和发布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生效日期为201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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