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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进展公告

发布: 2016-07-0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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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25.41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林印孙先生对正邦集团控股97.2%。)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正邦债,债券代码:117020)自2016年5月26日进入换股期(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正邦集团的换股情况通知,自上次披露换股情况至2016年7月5日,正邦集团可交换债券投资人已累计完成换股6,968,423股,换股价格为1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

  本次换股完成后,正邦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153,87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林印孙先生控股97.2%的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持有公司24.6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签订了《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维持控股权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正邦集团对上市公司实现直接控制,维持正邦集团始终处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江西永联同意按照正邦集团的指示行使其作为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表决权。因此,本次换股完成后,正邦集团虽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但其实际控制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47.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林印孙先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换股情况

  1、股东换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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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目前为止,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交换债券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比例为3.22%(含本次换股导致的股份减少)。

  2、股东本次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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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止2016年7月5日,正邦集团共质押股份68,388,929股,其中,为发行可交换债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尚质押18,388,929股,质押给平安银行(8.79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0,0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正邦集团于2007年2月1日做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该承诺已于2010年8月17日履行完毕;正邦集团于2015年7月9日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1月8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

  5、“15 正邦债”发行规模为760,000,000元,本次换股后,债券余额减少至349,389,651元。

  6、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了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正邦集团换股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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