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 2016-03-31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18.15, -0.98, -5.1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与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定价原则;
2.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16年3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电话:0791-86397153;
传真:0791-8833813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
2、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正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 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江西正邦科技(18.15, -0.98, -5.1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与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定价原则;
2.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16年3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电话:0791-86397153;
传真:0791-8833813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
2、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正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 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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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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