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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天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

发布: 2012-08-11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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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6日,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天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刘克成、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广来、副处长李晓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畜牧兽医局兽医处长李志荣主持。我市畜牧兽医行业有关专家、部分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长以及宁河原种猪场、大成万达(天津)有限公司、中粮集团肉食有限公司、惠康种猪场、天津宝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市农委法规处处长李广来介绍了《办法》的立法背景和前期调研、起草过程。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对《办法》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现状、国内外无害化处理技术、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处理和工作运行机制以及《办法》(草案初稿)的具体条款、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研讨。大家对《办法》的总体框架和确定的基本制度给予了肯定,认为《办法》的立法工作对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建议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实施。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刘克成代表市畜牧兽医局对各位专家和企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表示感谢。他指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兽医公共卫生,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办法》从立法角度,对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规范,对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有效落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强调。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高度重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办法》立法工作,世纬副主任、红军局长亲力亲为,参与调研并指导草案起草,积极协调无害化处理中心选址建设。市农委法规处和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立法研究报告和此次供大家讨论的草案初稿。会后我们将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争取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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