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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双重标准何时休

发布: 2012-07-1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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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7月初,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35届会议审查通过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具体为,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mg/kg,而我国规定的“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该消息披露后,有评论指出我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联合国标准宽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尽管卫生部官员随即否认我国三聚氰胺标准比国际宽松,并强调中国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中,其“食品”专门指“粉状”固态乳制品,浓缩、稀释成液态的牛奶后,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三聚氰胺限量应当按照粉状婴儿配方食品的1mg/kg限量折算,因此中国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规定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规定是一致的。
  
        但笔者认为,如此解释的理由颇为牵强。首先将国标中的食品标准定位于固态食品值得商榷。包括液态奶在内的液态食品也是食品,在没有专门液态食品标准的前提下,食品标准中应包含液态食品标准,并将其与固态食品区别开来,否则,液态食品标准要通过折算才能露出“真容”,公众根本无从清楚明了。
  
          据了解,不久前出台的“乳业新国标”也曾被炮轰,被公众认为此质量标准成了“历史新低”,甚至有人指责为“全世界最差的牛奶标准”。而此番三聚氰胺含量标准尽管通过一番浓缩、稀释和折算终于接上了轨,但牛奶中的其他指标如生乳蛋白含量、细菌含量等其他指标又如何?到底还有多少食品标准折算后还接不上轨,甚至是相差甚远?笔者以为,尽快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和监督执行新的食品标准是重拾公众对国产食品信心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护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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