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猪价网

东莞市生猪屠宰企业执行生猪宰前违禁药物自检

发布: 2012-07-05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上一篇 下一篇

  5月底,东莞市肉类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肉协”)颁布了《关于印发执行生猪宰前违禁药物自检办法的通知》(东肉协[2012]8号),要求生猪屠宰企业会员及所属生猪经销商自6月1日起对采购的生猪进行自检,以保证屠宰的生猪产品没有违禁药物。这标志着东莞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完善,也标志着生猪宰前检测工作的日趋规范。近日,东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各屠宰场进行了督查,现场查看各类记录文档,督促各屠宰企业贯彻落实自检制度。

  为了生猪屠宰企业会员保证屠宰的生猪产品没有违禁药物,根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以及东莞市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政策的有关规定,东莞市肉类行业协会制定了生猪宰前违禁药物自检办法,要求从以下几个环节对生猪质量进行自检把关。

  采购环节

  生猪经销商应以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认定并公示的产销联建定点供莞生猪基地的目录为指引,从产销联建定点供莞生猪基地采购调入生猪。

  生猪经销商采购生猪时,要求生猪养殖场(户)提供或签订《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

  生猪经销商确定采购该批生猪时,现场按同场、同群、同批生猪数量,分别抽取3%样本(各不得少于1头),采用快速检测试纸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方可采购,并负责填写《采购生猪现场违禁药物抽样检测报告书》。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采购,并把线索报告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入场环节

  生猪经销商采购调入的生猪进入生猪屠宰企业时,将《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采购生猪现场违禁药物抽样检测报告书》交给生猪屠宰企业。

  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做好进厂(场)生猪的《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采购生猪违禁药物现场抽样检测报告书》的收缴、查验和登记,并根据《采购生猪违禁药物现场抽样检测报告书》内容,编制《生猪宰前违禁药物检测报告书》。

  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在屠宰生猪6小时前,凭《生猪宰前违禁药物检测报告书》和《生猪屠宰检疫申报单》,向所属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检点申报生猪屠宰检疫。待取得《生猪准宰通知书》后,方可凭《生猪准宰通知书》屠宰生猪,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在屠宰生猪时同步实施检疫。

  日常管理

  生猪屠宰企业必须每日把《生猪准宰通知书》,《生猪屠宰检疫申报单》和《生猪宰前违禁药物检测报告书》,连同查验的《采购生猪违禁药物现场抽样检测报告书》和《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一并装订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TAG: 生猪屠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