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猪价网

山东加强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的动态监测

发布: 2012-06-1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好巴巴养殖网   

上一篇 下一篇

  华夏猪网6月1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健全完善畜禽生产和市场监测体系。山东省畜牧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就现就加强统计监测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畜牧业正处于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生产波动加剧、养殖风险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今年以来,生猪生产出现波动,价格持续上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了一些影响。加大政府引导和调控力度,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准确、及时、权威的统计监测信息是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基础。加强统计监测工作是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目前,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时效性差、准确性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比较突出,极不适应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的要求。监测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正确把握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统计监测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提高统计监测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到情况清楚、决策有据。

  二、切实做好监测数据采集工作

  各县要认真执行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按照层层分工、各负其责的要求,做好统计监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汇总和上报。省畜牧办公室重点加强各监测县数据上报的监管,负责县级监测数据的催报工作;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监测数据采集的组织和督促工作,保证数据及时录入。

  各县要对统计监测数据质量负责,努力提高数据的准确性。要避免对监测结果人为干扰,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对统计监测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农业部和省畜牧办公室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监测数据重点核查。

[1] [2] 下一页

TAG: 生猪 山东 畜禽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