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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户面临困境盼扶持 宁津畜牧局协调贷款

发布: 2012-05-27 |  作者: 佚名 |   来源: 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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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猪网5月26日消息:近日,养猪大户张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己的养猪场面临困境,期盼得到扶持。

    养猪户:猪场面临困境,期盼扶持

    张先生家住宁津县柴胡店镇薛庄村,是村里的养猪大户。他告诉记者:“我的养猪场原存栏量为1000余头,以前曾向县畜牧局申报过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希望得到扶持进一步扩大规模。当时该局工作人员说我的猪场卫生环境差、猪舍设施不合格,没有得到批复。去年不幸遭遇猪疫,我的养猪场亏损严重,目前只剩下百余头生猪,面临困境。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扶持,批准我的申请。 ”

    宁津县畜牧局:已协调贷款,帮他恢复养殖规模

    12345市民热线立即将承办单转给宁津县政府。经宁津县畜牧局调查,自2009年以来,该局就拟向上级单位为张先生的养猪场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并与有关部门到现场查看。但是该养猪场与村庄紧紧相连,对粪污无法处理,只采用开放式堆放,导致卫生环境差,达不到项目建设的标准。目前,县畜牧局有关技术人员正在帮张先生进行规划设计,拟在薛庄村村北新建一处占地约8亩的养猪场。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依照现行政策,我市并无针对生猪因病害导致养殖户经济受损的补偿政策,但是县畜牧局的工作人员已帮张先生申请了银行贷款,帮他尽快恢复养殖规模。

    市畜牧局:生猪养殖户可申请两种补贴

    市畜牧局项目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生猪养殖户可享受的扶持政策有两种:一是能繁母猪补贴,去年每头获得了100元补助金;二是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该项目是由各县市区发改委与畜牧局联合实施。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必须满足年出栏量500头以上的标准。另外,一些基本条件也需要具备。因为各县市区情况不同,所以并未制定具体的标准细则,只是在卫生条件、选址、布局要求、猪舍规模等方面做出了指导性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说,申报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是由各县市区畜牧局选择上报,经逐层审批,获得批复的改扩建项目可以得到中央预算内资金,作为扶持资金。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去年我市共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多万元,共有10个县市区获得该项资金,有近70个生猪养殖场获得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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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的要求:1、申报的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必须具备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2、项目责任主体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 3、结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优先支持已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场和推广使用自然养猪法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4、围绕品牌创建和高效特色畜牧业发展,优先支持地方优良生猪品种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5、结合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规划,优先支持获得省级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商品猪生产能力符合项目要求的一级以上种猪场。6、2007-2011年已安排过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 (小区)和2011年生猪调出大县(临邑县、陵县、乐陵市、齐河县)不得再申报。

TAG: 养殖户 生猪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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