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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段泊岚动监站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发布: 2012-04-1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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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而猪肉又是国人最重要的肉食品之一,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染疫生猪进入屠宰场宰杀后流向市场,以切实保障养殖业的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而这个目标的实现,必须以搞好产地检疫为前提,否则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就无基本保障。为此,即墨市段泊岚动物监站筑餐桌安全铁壁,认真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监管工作,确保上市猪肉100%放心。

  一、加强检疫人员管理培训。对两镇近10余名检疫员严格实行请、休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对不服从管理、发生违纪的检疫人员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通过举办辖区动物检疫技能比武考核活动,强化训练检疫员的理论与实践操水平,切实提高业务能力。

  二、加强入场验证查物。《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养殖场户需出售生猪时必须经产地检疫合格,凭产地检疫证明方能出售、运输,屠宰场凭产地检疫证明收猪入场。驻厂检疫人员对所有进入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的生猪,必须持佩戴耳标、有效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县境内)、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县境外)以及消毒证明,对无有效检疫证明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按比例对入场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如有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

  三、加强宰后检疫。对所有屠宰的生猪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检疫,生猪经摘除耳标、头部检疫、内脏检疫(含寄生虫检疫)、胴体检疫(含皮肤检疫)、复检合格后予以盖章、出证,并做好屠宰检疫记录,切实做到“有宰必检、随宰随检、该检部位必检”。

  四、加强无害化处理。对所有宰前、宰后检疫过程中检出的不合格生猪及其肉尸、脏器等严格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化制、高温处理和化学处理。

  五、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屠宰场必须做好场区清洁卫生工作,实行一天一消毒,对场地、栏圈、运载车辆等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每周动监站会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各定点监督消毒工作,对不合格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六、加强产品出厂监管。对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驻厂检疫人员查验证讫印章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产品购货业主凭检疫证明方可出厂放行,否则不予出厂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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