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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公开招聘启示

发布: 2011-10-1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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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菌(毒、虫)种保藏,兽药GMP、GCP、GLP检查验收以及兽药、兽医器械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和对照品制备标定等工作。经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批准,我所决定面向农业部系统在京单位公开招聘财务基建处副处长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基建处副处长(1人),负责财务预决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农业部系统在编职工。具有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

  2.现职为财务副处长或具有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任主任科员)3年以上。

  3.具有8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若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北京市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它有关经历及业绩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1年10月12日~24日在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中国农业人才网(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和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2011年10月24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邮件后,请与联系人确认),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纸质件邮寄给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2011年10月31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具体笔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确定为考察人选,并于2011年11月10日前组织体检和考察。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2011年10月16日前,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农业部网站和中国兽药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上报审批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业部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审批。经批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现任处以上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二)应聘人员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启、于靖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06888或62103508

  电子邮箱:wuqi@ivdc.gov.cn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TAG: 兽医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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