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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加快修订农兽药残留标准制 拟每年新定标准1000项

发布: 2017-08-19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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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农业部举行以“推进质量兴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我国正在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并在计算残留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标准非常严格。

广德福指出,对农兽药残留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农作物和动物只要使用农药兽药治病治虫,就可能形成残留,但有残留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关键要看残留的量值是否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我国的农兽药残留限量值都是经过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得出的,并且设定了100倍的安全阈值,只要在标准限量范围内,就是安全的。

广德福强调,农兽药残留标准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科学基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依法监管的重要依据。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制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范,而且与国际食品法典是一致的。例如在制定残留标准时,是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作为基础,同时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标准限量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1%,是非常严格的。

广德福表示,目前,我国共制定了6000多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为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农业部已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下一步,我们将突出一个“快”字,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初步打算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争取达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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