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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禽流感禁运家禽,台湾为禽业损失埋单

发布: 2017-04-07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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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委会日前宣布全台家禽禁运禁宰措施解除,家禽(白肉鸡除外)于解禁日后14日内送往屠宰场屠宰者有价差补偿,家禽屠宰场亦有损失补偿,请养禽场及屠宰场业者记得于106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请。

为防堵首次在台湾爆发的H5N6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农委会实施有史以来最长运宰禁令,宣布全国家禽禁宰禁运7天,自106年2月17日到24日实施「禁止输送家禽及停止搬运家禽屠体措施」,禁止期间全国家禽(白肉鸡除外)禁止移动及屠宰场停止搬运家禽屠体。如今禁宰禁运措施已经解除,对于禽流感禁运禁宰期间造成家禽(白肉鸡除外)销售损失及饲料耗损,以及屠宰场停止营业损失,农委会提供补偿措施,补偿对象包括养禽场及屠宰场。

养禽(白肉鸡除外)场于解除禁止屠宰当日起算后14日内(106年2月24日至106年3月9日)送往屠宰者,计算禁止屠宰起始日(106年2月17日)之售价,加上禁止屠宰期间之饲料成本,如果超过出售时之售价,即可申请补偿。屠宰场业者损失补偿,是根据105年2月18日至24日白肉鸡以外禽种屠宰卫生检查只数计算,有色鸡每只补偿3.75元。

农业局表示,已透过各区公所转知各养禽场,凡符合资格的养禽场业者,请备妥评价纪录表、上市日禽只过磅单、健康证明书及保证书,于106年4月30日前向该局提出申请。另已协助新北家禽屠宰场,向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基隆分局提出申请。

TAG: 家禽 台湾 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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