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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生猪为何能逃过层层监管走上餐桌?

发布: 2015-08-1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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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被告人林廖奇作为水产畜牧兽医站协检员,涉嫌为柳州一屠宰场开具检疫合格证明,使价值高达900多万元的5700多头走私生猪顺利屠宰并流入市场销售。

    走私生猪从入境到屠宰、销售,最终走上市民餐桌,这些禁止进口的物品如何能突破层层监管?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检疫证成为走私生猪上市“通行证”

    “上市的生猪必须是经严格检疫后,并配带有‘耳标’的健康生猪才允许在屠宰场宰杀、上市。而这些从越南走私入境的生猪,却在乡镇兽医站的‘官方兽医’处虚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新打上耳标,堂而皇之进了屠宰场宰杀,然后上市销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官方兽医”开具假证,成为这些走私生猪合法上市的关键环节。

    “耳标”,即动物免疫标识,是追溯牲畜来源的重要线索,也是动检部门检查牲畜是否免疫的重要依据。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屠宰生猪须凭免疫耳标和检疫证明,方可进入屠宰场。

    检察机关查明,猪贩子黄某某和柳州肉类联合加工厂屠宰场负责人梁某某合谋,从中越边境的崇左市宁明县张某夫妇处购进走私的生猪,然后找到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协检员林廖奇,由林为他们伪造检疫合格证。

    “林廖奇接到任务后,就随意虚开合格证,往往一张合格证就证明一个养殖户出产几十甚至上百头生猪。”在办案人员的指引下,记者看到,林廖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底单装满了一个大纸箱。

    记者翻开其中一页看到,签发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的检疫证明显示,太阳村镇山头村蔡某的养猪场出产120头生猪。办案人员说,这个村根本没有这么大养殖规模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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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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