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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畜牧兽医部门任务艰巨

发布: 2010-08-2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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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ARS到禽流感再到H1N1流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了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一改中国人“重治疗,轻防疫”的观念,政府部门决定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疾病信息网络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一系列配套体系,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足准备。我们都知道,无论是非典,还是禽流感,抑或是猪流感,它们都紧紧关系着畜牧业,畜禽将病原体直接或者间接地传染到人群之中,紧接着通过人际传播疯狂蔓延,致使大量动物和人丧失免疫力,随时濒临死亡的危险,这时突发的动物疫情便衍化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以要真正打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场战役,我们要做到未雨绸缪,防御结合。事实上,畜牧业往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中首当其冲,为了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再轻易受到损害,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无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中毒事件发生,当前畜牧兽医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力争减少事故,保障安全,尤其是要把重大动物疫情频发的势头及时控制住:

首先,认真指导地方养殖户根据实地情况,选择符合卫生防疫标准的养殖场所并注意通过消毒、除噪、减尘、通风等措施来长期维持圈舍和笼具内良好的饲养环境,同时确保喂食畜禽的各类饲料品质优良,无污染以及使用的各类兽药获得国家质量认证;

其次,在日常管理制度方面,动监部门的相关人员要监督各地饲养员定期对畜禽进行及时细致的观察,并按照规定日期将观察获得的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畜牧监管部门,再由后者进行详细的信息备份;

再次,坚持不定期的抽检,由动监部门相关人员轮流对各畜禽养殖场所不定期地进行各项突击检测,待抽检的目标养殖场所由负责人员临时随机抽取决定,检查项目应包括卫生防疫、日常管理情况等方面,严肃认真做好排除安全隐患的工作,若发现携带病原的个体,必须立刻进行隔离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治疗;

最后,在信息的采集与整理方面要做到公开化,针对各类汇报信息和抽检得到的结果要以合理的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开,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尤其是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不可隐瞒实际情况甚至不向上级汇报,做到及时将最新疫情消息向上传达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各项措施有的放矢。

畜牧业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预防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每个畜牧兽医部门的人员都不能马虎,不能懈怠,应做好本职工作,站好自己的岗位,从而使整个队伍的工作效率与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和谐发展添砖加瓦!

TAG: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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