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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瘦肉精生猪 动物检疫员获刑

发布: 2012-05-10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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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融检

  本报讯 梁某原是福清市镜洋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员、负责人。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期间,为了给单位“创收”,他不仅不按规定对辖区内的生猪进行疫情检疫和“瘦肉精”检测,还出具合格证明文件,这期间,大量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生猪流入市场。

  2010年6月5日,梁某出具证明的一批70头生猪,被浙江省一卫生监督所检测出“瘦肉精”成分,这才东窗事发。2011年7月26日,梁某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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