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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生猪未经检疫流入市场

发布: 2012-02-15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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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德州2月13日电 记者余东明王家梁 通讯员郑春笋 身为动物检疫员,竟然做起检疫消毒《合格证明》的“买卖”。今天上午,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被告人魏庆山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赵全恭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2011年3月,魏庆山以1000元的价格,将空白《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各50份卖给商河县的运猪户韩某,并伪造检疫结果存根交回本局。而韩某每次运输生猪都使用魏庆山卖给他的《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从未经过检疫。截至案发前共用了各15份,运输生猪约800头。余东明 王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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