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
发布: 2016-09-0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申请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应当向农业部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请资料(中英文对照,一式两份)和样品。申请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
2、委托书和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境外企业委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委托境内其他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4、进口饲料的产品名称、组成成分、理化性质、适用范围、使用方法;进口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产品来源、使用目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
5、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检验报告;
6、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商标和中文标签式样;
7、微生物产品或者发酵产品,还应当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菌种保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