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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务厅市场秩序处督查宁远县商务执法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发布: 2011-04-0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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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省厅市场秩序处、省屠宰办姜衡舒处长一行来到我县督查商务执法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检查了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及日常管理情况,在认真听取了我县的汇报后,对我县开展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商务执法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是商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本局组建以来,我们按照国家和省、市商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了这两项工作,对推动全县商务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商务执法工作
  商务执法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商务经济发展的可靠保障。我们始终把商务执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经常抓、抓经常,重点抓、抓重点。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工作基础
  本局组建初始,局党组对商务执法工作就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人员编制十分有限的条件下(全局19名在职人员),安排了7名工作人员从事商务执法工作。根据本县实际,我们还专建了一个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队,专门负责县城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工作。同时,我们争取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县商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县级领导任组长,商务执法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了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求得社会各界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商务执法牵涉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十分重视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一是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商务执法工作受到了县四大家班子的重视和关注。二是加强与县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本县的商务执法工作得到各单位的配合支持。三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对全县居民广泛宣传,我县的商务执法工作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认同,使商务执法工作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制度建设,商务执法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正确轨道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二是制定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三是加强了监督检查,确保对执法工作的奖惩兑现。几年来,我们始终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按程序执法,没有发生民告官诉讼事件。
  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17个乡镇,687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6387个村民小组,近百万人,年出栏生猪92万头,一家屠宰场,十个手工屠宰点,年定点屠宰生猪17.58万头,县城定点屠宰率为100%,农村定点屠宰率为25.1%,全县年病死猪1.52万头。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依法实施生猪屠宰的良好氛围。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电视专题讲话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理实施办法》,以促进广大群众和屠商的法律意识。二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联合公安、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了社会的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三是抓好乡镇屠宰场的规划设置工作。为尽快实现我县85%的的生猪进场率,逐步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收税费、分散经营”的管理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宁远县乡镇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实施方案》。四是接受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建立了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三、商务执法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商务执法宣传不够,部分群众对商务执法还不甚理解。二是乡镇屠宰场(点)建设滞后,进场率低,目前我县无一家乡镇定点屠宰场(点)。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商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水平。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规范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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