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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缓解猪价调控预案:猪粮比绿色区域为5.5∶1-8.5∶1

发布: 2015-11-0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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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最新消息:

  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公告,公告称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上涨下跌,为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提升调控的前瞻性、有效性,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对2012年初发布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进行了修订。今日上午,新修订预案正式公布。据悉,修订后的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旧方案同时废止。

  以下为公告附件全文:

  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为健全生猪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形成、政府调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中央、地方分级负责的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职责明确、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综合调控的工作格局。

  二、预警指标

  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核心指标,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作为辅助指标,同时参考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等其他指标,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是指发展改革委监测统计的全国平均生猪出场价格和全国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为更加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对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采取区间设置,根据2012—2014年生产成本数据测算,合理的水平在5.5∶1—5.8∶1之间。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是指农业部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根据历史资料测算,月同比变化率在-5%—5%之间属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猪料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饲料平均价格的比值(猪料比价=生猪出场价格/饲料平均价格)。

  三、调控目标

  国家加强对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主要目标是促进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防止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四、预警区域

  将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上涨调控区域。具体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5.5∶1—8.5∶1之间;(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8.5∶1—9∶1或5.5∶1—5∶1之间;(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9∶1—9.5∶1或5∶1—4.5∶1之间;(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4.5∶1;(五)其他情况,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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