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猪价网

湖南湘江养殖污染防治排定时间表

发布: 2014-09-0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红网-长沙  

上一篇 下一篇

    消息:

  为落实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湘江环境容量,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按时完成湘江干流两岸规模养殖退出任务。

  《方案》要求,2014年10月31日前,湘江沿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与公告。

  2014年底前,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以外湘江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陆域保护区内年出栏300头以上生猪以及牛、羊、禽限定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退出或搬迁;2015年底前,以上范围年出栏50-3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全部退出或搬迁。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须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配套建设或改造与养殖规模相应的养殖污染防治设施。2015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到75%;力争到2016年底前,达标率实现100%。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一级水源保护区等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禁止网箱养殖,现有网箱养殖须在2014年底前全部退出。

[1] [2] 下一页

TAG: 养殖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