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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贴政策调整:养殖户也能申报的这些补贴项目

发布: 2015-07-2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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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pigol.cn/)消息:

    中央近日发布文件,调整和完善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两大类,还可以按照农业部、林业部、供销总社、水利部等部门来分的部门项目。部门项目是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设立,农业部、林业部、供销总社、水利部等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补贴资金在一般为200万~1000万左右。(个别项目资金会有调整)

    这次国家政策有哪些调整?

    1、农业大户、家庭农场也能申报了!

    以前,该项目申请主体是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解读:综合开发项目申请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不管你是专业大户还是家庭农场,不管你有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只要在相关部门登记过,都可以申请项目。

    2、材料简化,更快拿到补贴资金!

    以前,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要申报这个项目,需要:所需原材料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新政策出台后,这些申报材料都取消!新政策规定: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均可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

    解读:申报材料更简单了,意味着申报流程简化,申报时间缩短,拿到补贴资金的周期也缩短了,这当然是个大好消息!

    3、政府出钱,农民也能当老板

    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比如,农民把土地流转给企业,企业做项目、开公司,农民再到公司里打工。新政策规定: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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