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8594户养猪户将得到能繁母猪补贴
发布: 2011-09-10 | 作者: 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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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根据国家政策和浙江省农财两厅《关于2011年浙江省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计发〔2011〕35号),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将得到100元/头的补助。通过踏栏核查、挂标建档、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全市将有8594户养猪户得到能繁母猪补贴,共需补贴99537头能繁母猪,其中省财政资金支出199.074万元,县(市)级财政资金支出796.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