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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规划与建设关系到投资和经营成果

发布: 2014-07-0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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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猪场的规划与建设关系到投资和经营成果,是件基础性工作。工厂化养猪场与传统养猪场,规模和生产工艺流程不同,因而在规划建设上两者有很大差别,所以需分别讨论。

  (一)工厂化养猪场

  1.场址选择 涉及面积、地势、水源、防疫、交通、电源、排污与环保等诸多方面,需周密计划,事先勘察,才能选好场址。

  (1)面积与地势:要把生产、管理和生活区都考虑进去,并留有余地,计划出建场所需占地面积。地势宜高燥,地下水位低,土壤通透性好。要有利于通风,切忌把大型养猪工厂建到山窝里,否则污浊空气排不走,整个场区常年空气环境恶劣。

  (2)防疫:距主要交通干线公路、铁路要尽量远一些,距居民区至少2公里以上,既要考虑猪场本身防疫,又要考虑猪场对居民区的影响。猪场与其他牧场之间也需保持一定距离。

  (3)交通:既要避开交通主干道,又要交通方便,因为饲料、猪产品和物资运输量很大。

  (4)供电:距电源近,节省输变电开支。供电稳定,少停电。

  (5)水源:规划猪场前先勘探,水源是选场址的先决条件。一是水源要充足,包括人畜用水。猪群饲养管理用水量可参考表5-2。二是水质要符合饮用水标准。饮水质量以固体的含量为测定标准。每升水中固体含量在150毫克左右是理想的,低于5000毫克对幼畜无害,超过7000毫克可致腹泻,高过10000毫克即不适用。150毫克左右是理想的,低于5000毫克对幼畜无害,超过7000毫克可致腹泻,高过10000毫克即不适用。饮水质量以固体的含量为测定标准。每升水中固体含量在150毫克左右是理想的,低于5000毫克对幼畜无害,超过7000毫克可致腹泻,高过10000毫克即不适用。

  (6)排污与环保:猪场周围有农田、果园,并便于自流,就地消耗大部或全部粪水是最理想的。否则需把排污处理和环境保护做重要问题规划,特别是不能污染地下水和地上水源、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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