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员工休请假考勤制度
发布: 2009-05-14 | 作者: admin | 来源: 网上搜集
休假制度
员工每月休假4天,正常情况不得超休。
正常休假由组长、生产线主管逐级批准,安排轮休。
有薪假: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5天,产假45天,人流休假6天,上环休假3天,下环休假1天,女结扎休假13天,男结扎休假5天。
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可领取加班补贴。
休假天数积存多的由生产线主管、场长安排补休,省内可积休8天,跨省12天。
请假制度
除正常休假,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病假等例外。
请假需写《员工请假单》,层层报批,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薪2天,连续旷工5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请假期间无工资,因公负伤者可报公司批准,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生产线员工请假4天以上者由主管批准,7天以上者须由场长批准。
考勤制度
生产线员工由生产线主管负责考勤,生产线主管、后勤人员由场长负责考勤,月底上报。
员工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2次扣1天工资。
有事须请假。
严禁消极怠工,一旦发现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者按扣薪处理,态度恶劣者上报公司做开除处理。
顶班制度
员工休假(请假)由组长安排人员顶班,组长负责。
组长休假(请假)由生产线主管顶班,生产线主管负责。
生产线主管休假(请假)由场长顶班,场长负责。
各级人员休假必须安排好交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出现特殊情况如外界有疫情需要封场,则不可正常休假,只能安排积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