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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禁养区范围扩大区内养殖场年底前非搬即关

发布: 2014-09-0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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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湖镇大良、上围、下围等村由原来的禁养区调为限养区……”26日,南都记者从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政府获悉,日前该区制定了新的《关于划定惠城区辖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用来替代2008年制定的相关通告,规定在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必须于2014年年底前自行搬迁或关闭。

  新增禁养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源,中小型水库集雨区

  惠城目前执行的禁养区政策是2008年制定的,随着城区面积扩容及新的功能区概念提出,去年年底开始,惠城开始着手划定新的禁养区范围,并于近期正式下发新版规定。对比之前,潼湖、惠环、陈江三个镇办不再列入,单独列出一些敏感地方,对禁养区范围更加细化。

  在判断标准上,除了沿用原来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等之外,还将大型水库及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含应急、备用)的中小型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作为禁养区。

  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和小金口等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全为禁养区,这一点与2008年没太大变化。

  部分禁养区调整为限养区

  对比2008版《通告》,新《通告》划定的禁养区范围比原来要大了许多,但增加的具体面积无法计算。在此基础上,这次部分禁养区调整为限养区,汝湖镇大良、上围、下围等村由原来的禁养区调为限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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