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屠宰检疫
发布: 2010-04-03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搜集
宰前检疫的项目、程序、内容及方法
项 目 |
程 序、内 容 及 方 法 | |
查证验物 |
县境内的动物:查看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经运输的还应查看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是否完备和有效,证物是否相符等。 | |
县境外的动物:查看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是否完备和有效,证物是否相符等。 | ||
群体检查 |
动:动态检查,自然活动状态,如起立、运动、排泄、精神等有无异常。 | |
静:静态检查,平静时观察站立、下卧、口鼻、呼吸等有无异常。 | ||
食:采食状态检查,观察食欲、食态、食量等有无异常。 | ||
个体检查 |
看:精神、被毛、皮肤、鼻盘、动物状态、呼吸动作、可视粘膜、排泄物等。 | |
听:鸣叫声、咳嗽、呼吸音、心音、肠蠕动音等 | ||
摸:耳根、体表皮肤、体表(咽喉,颔下)淋巴结,胸廓及腹部等。 | ||
检:检测体温,必要时检测脉博、呼吸数。 | ||
家禽以群检为主,重点是观察家禽的动态、静态和粪便、采食、饮水情况。在禽群安静时,观察其精神状态、体态、行动、食欲及鸣叫等一般状况,然后轰起禽群作进一步观察。当群检中发现异常者,应挑出作个体检查。 | ||
检疫后的处理 |
准宰:经宰前检疫合格的。 急宰:经检查无碍肉食卫生的一般性疾病的。 | |
缓宰:未确诊的、有治愈可能的。禁宰:患有国家规定的烈性传染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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