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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性猪瘟的防制

发布: 2015-01-2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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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制措施

  非典型性猪瘟的防制主要从繁殖猪群做起,繁殖猪群是一个养猪场大多数疾病的主要传染源,只有做好了繁殖猪群的净化与防疫才能确保其后代猪群的健康生长。首先需要净化的是种公猪,发现种公猪属非典型性猪瘟的带毒猪,一定要坚决淘汰更新!对于繁殖母猪群要彻底的做好猪瘟疫苗的防疫,目前大多数中小型养猪场的母猪已经成为非典型性猪瘟病毒的携带者,全部淘汰的可能性不大,唯一解决的方法只能是加强防疫,让母猪在哺乳期有较高的猪瘟抗体,充分让哺乳期小猪从母乳中获取足够的母源性抗体,哺乳期小猪尽量不做或少做疫苗防疫,减少小猪在哺乳期的疫苗应激,保证小猪在哺乳期间的健康生长。小猪断乳后要及时制定好免疫程序,把猪瘟疫苗的防疫放在第一位,然后根据本场猪群受威胁疫病的轻重情况依次安排其它类别的疫苗防疫。

  对于已经造成非典型性猪瘟感染的猪场,可采取早期断乳,提前加强猪瘟疫苗的防疫,同时辅以对症疗法,控制继发性感染;保育期小猪发现有非典型性猪瘟的猪场,在得到准确诊断后,最佳的治疗方案是采取大剂量猪瘟(脾淋苗)疫苗的强制性免疫,根据小猪外观症状的轻重,疫苗使用剂量保持在4-6头份/2亳升,注射可采取颈部肌肉或后肢大腿内侧深部肌肉注射,注射后要严格做好注射孔的消毒,避免疫苗药液给环境造成污染(强制性免疫过程中个别体质虚弱的小猪可能会因疫苗反应发生急性猝死);第一次强制性免疫后,外观症状一般在一周后逐渐恢复正常,间隔一个月后可用普通的猪瘟弱毒疫苗4-8头份/2毫升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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