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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村新鲜事:养猪也要举行环保听证

发布: 2010-04-03 |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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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真是件新鲜事,村民养猪还要开个会征得邻里同意。”日前,湖南长沙金塘村的村民们受邀走进村委会,参加村环保促进会召开的“养猪场环保审批村民意见征求会”。

    近段时间,猪肉价格不断攀升,金塘村的养殖户熊湘声、陈聪和熊文斌分别计划开办存栏300头至400头的养猪场。根据《金塘村环境保护村规民约》的要求,村里限养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邻里同意。因此,这些养殖户在村环保促进会的督促下,特意征求周边村民的意见。

    意见征求会上,养殖户代表介绍了养猪场选址建设和污染治理的基本情况,并听取了环保专家的建议。养殖户代表一再表示,要对猪粪进行环保处理,不能因为养猪污染了村里的生活环境。

    村民代表罗炳成头一次参加这样的“听证会”。他高兴地说:“邻居办养猪场我有发言权,这还是头一次。这个促进会成立得好,环保村规民约制定得好。”

    环保专家从技术角度发表了意见建议后,向养殖户提出畜禽污染防治要求,并考虑环保审批事宜。

    长沙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金塘村通过村民自治来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增加了环保审批的透明度,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减少了盲目性和随意性,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环境健康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

    金塘村老支书余尚清介绍说,6月初,在长沙市环保局“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的倡导下,金塘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村环保促进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宣传环保知识、督促落实环保规划、监督执行环保村规民约、调处环保纠纷等。

    在村环保促进会的指导下,村里80多名党员和村民代表还通过了《金塘村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在全村规划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禁养区内,各类畜禽养殖场要逐步停、转、迁。限养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邻里同意。

    余尚清表示,村规民约把养殖污染治理的主动权交给了村民,让污染大户处于群众监督之下,让村民构建防治污染“绿色壁垒”。目前,除金塘村外,长沙县青山铺镇、望城县雷锋镇、宁乡县回龙铺镇等地农村也相继成立了环保促进会,促进了农村环保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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