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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猪高蓝疫情应遵循“七步法”

发布: 2015-01-15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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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置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应遵循“七步法”。

  第一步是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点为发病猪所在的地点,疫区是指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受威胁区是指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的区域。

  第二步是封锁疫区。要发布封锁令,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实行消毒,关闭生猪交易市场,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运出疫区。

  第三步是疫点应扑杀所有病猪和同群猪,对病死猪、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

  第四步是疫区要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

  第五步是受威胁区要对区内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

  第六步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病原进行分子流行病学分析,对疫情进行溯源和扩散风险评估。

  第七步是解除封锁。当疫区内最后一头病猪被扑杀或死亡后14天以上,未出现新的疫情,对相关场所和物品实施终末消毒,经当地动物疫情控制机构审验合格后,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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