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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新会区:阳光“三资”铺就和谐路

发布: 2012-03-01 |  作者: 郑可欢王明锋 |   来源: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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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广东省走访村庄时说:“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呢?是乱占农民耕地,而农民有意见,甚至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的根源在于土地作为农民的财产,这个权利没有得到应有保障。”近年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基层着力以“三资”(资金、资源、资产)规范管理为抓手,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起“乡镇检察室”,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屡见成效,在服务城乡统筹中彰显了生机和活力。

  区委书记魏志平说:“新会的农村集体‘三资’能够得到规范管理,最大的优点就是在保持农民权限的前提下加强组织监督。”新会的农村“三资”管理是在村民自治的框架下,保持“三资”、“五权”不变,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授权委托,以加大镇委、镇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监督力度来开展的。2008年7月,以崖门镇为先行点,经过思想动员、调研清理、完善制度、检查验收四个工作阶段,探索工作经验;2009年4月起在全区所有镇、村、组全面铺开;2010年新会的农村“三资”管理经验被江门市纪委确定为先进经验,在全市“三区四市”推广实施。

  规范“三资”促发展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三资”管理是重中之重。据区农业局局长陈维盛介绍,2009年以来,新会全面铺开“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魏志平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农业局设立“三资”办,由纪委、农业等11个部门单位组成,同时在各镇(街)、村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这样从机构、领导和组织上三个方面落实,基本形成自上到下的“三资”规范管理体系。在管理层面上,依据各镇村实际,新会建立起“区、镇、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依托镇财政结算中心、镇经管站、镇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小组把好村、组集体财务,合同、工程管理关。从镇、村、组三个层面明晰“三资”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办事按制度、用权受监督。

  魏志平向记者演示了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并告诉记者:“通过以公开平台为依托,一并建立了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促进了村集体的资源公平、公开、公正发包,目前各镇已全部建立起镇(街)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村民小组土地流转信息员的流转架构。”

  通过科学领导机制的确立,健全管理机制的推进,新会区规范化管理促进了集体经济收入的稳步增长,做到农村集体承包过程公平透明,农村账目公开清晰。例如罗坑镇亨头村通过公开发包、规范招投标,去年村集体发包收入达67.9万元,同比增长53.9%,“三资”规范管理让该村一举实现了“脱贫”。2011年全区村级集体当年可支配收入共2.7亿多元,比2010年增长9.8%。

  完善机制保稳定

  从2009年开始,新会区强化监督制约,强化了镇(街)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村“两委”同级监督和村民民主监督的全方位监督机制,构筑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动态的监督体系。魏志平说:“让廉政进村,严格按照村委会章程办事,通过议案提出、会议讨论、民主恳谈、民主表决实施年度村财务收支预算,在基层实现民主,让阳光照彻基层,才能彻底维护村民的利益。”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让广大农民群众也切实感受到“三资”规范管理带来的好处,从而调动其参与农村“三资”管理的积极性。

  记者一行来到睦洲镇,当场通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了解到村集体的“三资”数据。随即走访了该镇新沙村,村行政中心的宣告栏中显示,村里每月的干部工资、银行存款、喷洒农药等各项收支明晰,土地、鱼塘等资源台账清楚。新沙村农民2011年集体分红2000元,并有200万元集体资金被投入本村小学新学校建设。“实施审计工作后,村委会所有的开支都公开了,村民对村里的财务管理都放心了。也就更加信任我们村干部了。”新沙村村支书告诉记者。

  新会区采取监督与考评并行,激励与惩处相结合的规范管理的考核方法,对干净干事、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的村、组干部,由镇委镇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贪占集体“三资”、或在“三资”管理中以权谋私,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程序罢免,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新会区在全区建立起长效稳定的惩防体系,打造出“阳光”村务。

  推行法治出成效

  新会区检察院2009年以来在各镇(街)设立了6个派驻检察室和5个巡回工作站,借助乡镇基层检察工作平台,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查处发生在农村的贪污、贿赂及其他犯罪案件。魏志平说:“我们要坚决依法办事,谁依法,我们保护谁;谁违法,我们反对谁。”检察室成立以来,先后走访镇(街)、村(社区)1568次,开展法律宣传823次,发放宣传资料1.29万多份,成功化解和协助化解涉选矛盾纠纷29件,纠正违规和提出检察建议121次。

  乡镇检察室把职务犯罪检察与反腐倡廉工作有效结合,使检察室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助推器”。2010年11月,古井镇检察室在处理一起非法占用农地事件中,发现国土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马上予以改正。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李务明表示,非法征地和违章建设是农村土地纠纷的焦点,发现苗头,必须马上督促国土人员专案专职,预防渎职行为的发生及矛盾的激化。

  检察室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用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化解,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及时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基层社会和谐注射了一针“稳定剂”。2011年11月,三江镇谢和村村民向检察室反映电塔周围存在安全隐患和村道没有架设路灯问题,并扬言如不及时处理,将越级上访。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宗旨,检察院派出干警多次与该镇供电所、电塔施工单位协商,最终促成施工单位对电塔周围的土地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供电部门也在村道架设了路灯。

  乡镇检察室不仅让腐败无机可乘,还与新会区村镇各项基层制度完美结合,搭建了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形成了村民依照法律民主监督,让农村基层政权逐步实现由“为民做主”向重在制度设计、群众的事真正“由民做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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