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猪价网

让“钱”与“事”相匹配

发布: 2014-07-08 |  作者: 田享华 |   来源: 转载

上一篇 下一篇

  外界翘首以待新一轮财税改革,终于在最近揭开了神秘面纱。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关报道透露改革的一些方向和原则。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几天前就社会热点进行了解读,他提到: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建立现代财政体制的重要方面。通俗地说,就是根据中央和地方“谁该干什么事”来定“谁掏钱”,再通过分税、转移支付机制让“钱”与“事”相匹配。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一直是难点和重点。通常认为,中央掌握着较大的财权,但并无相适应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而地方缺乏足够的收入,却有着较重的支出责任。这种关系的不协调,中央政府就必须倚重转移支付,而地方政府则需积极“跑部钱进”。

  在“跑部钱进”的背后,隐藏着两大问题:一是财政支出的随意性很大,容易出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现象。有些地方政府善于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就更容易从中央部委获得丰厚的资金和项目,另一些地方政府则不善此道,往往就难有收获。长此以往,就会造成区域发展之间的不公平。尤其是,“跑部”勤快与积极太过主观,它在获得相关领导青睐的同时,也增加了决策的随意性,甚至出现不少“拍脑袋”决策。

  二是给反腐败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因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争取到项目和资金,很可能铤而走险,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前几年,一些地方政府驻京办成为腐败高发区,不少腐败大案要案中,驻京办负责人往往成为关键角色。尽管4年前曾经整顿过驻京办,但是财政体制还没有改革优化之前,“跑部钱进”难以杜绝,而其背后的腐败现象也往往如影随形。

  也正是注意到这种弊端,此次政治局会议着重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这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个重点之一。改革的方向就是: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具体而言,这场改革就分成两大内容。一方面,根据税制改革推进情况,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就是在“财权”上“动刀”。当然,所谓的“理顺”并非简单地把属于中央的收入划给地方,也不是将地方的收入笼统地收归中央。理顺必须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确保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持续健康。

  也就是说,未来的“理顺”包含两种可能,一部分税收可能更多划给中央,而一部分税收可能更多划给地方。正如楼继伟所言,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

  另一方面,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当强化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就是在“事权”上改革。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问题上,并不只是考虑将中央的财权或收入划给地方了事,还可以增加或者强化中央的事权,让其担当更多的支出责任,这既能缓解地方政府的财力不足,也能纠正一些地方处理事务的偏颇。

  如此改革的趋势包含三个内容,首先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其次,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这一点地方政府有着极大的优势,它们可以就近为当地居民提供丰富、便利的公共服务,并且接受当地的监督;再次,有一部分权限既涉及中央,也事关地方,所以就需要明确双方的共同事权,包括权限、范围与责任等内容。

  总而言之,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既“理顺”收入分成,也改革“事权”划分。两者并行不悖,只有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也只有合理分配两级政府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确保中央与地方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只有将这样的改革坚持到底、落实到位,让“钱”与“事”相匹配,才能有效解决过去财政关系形成的一些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