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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效农民增收投资获益——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土地流转工作纪实

发布: 2014-02-11 |  作者: 程鸿飞何思远何浩源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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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城市委书记吴梦铎(左一)、侯岭乡党委书记付加彦(左三)陪同河南省副省长王铁(左二)到永城市侯岭乡万亩土地基地调研。

农机耕作红薯现场。

丰收的喜悦。

  

  梅花绽放、细雪纷飞。隆冬季节,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却是一片忙碌的景象。东兴合作社数十台拖拉机正在万亩红薯种植基地里穿梭奔腾,隆隆机声响过,黑土如波浪般翻腾,空气中散发着泥土的清香。与此同时,东兴合作社的红薯深加工车间里,机器轰鸣,几十名工人站在热气腾腾的粉条机旁边,打芡、拉粉条、晾晒……个个忙碌有序。

  东兴合作社负责人谢朝龙高兴地说:“乡里搞土地流转,我承包了1万多亩地,全部种植了红薯,刨去成本,一年大概有几千万元的收入。”

  谢朝龙是侯岭乡村民,2012年,他毅然放弃了经营多年的建筑产业,投资3000万元成立了东兴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万多亩。2013年,他在万亩土地上全部种植了红薯,购置了千余万元的机械,红薯从种到收全部机械化操作。收获的红薯从清洗、粉碎、沉淀到成为干品淀粉全部一条龙加工。去年的红薯亩产近万斤,加工后亩产值近万元。谢朝龙的东兴合作社是侯岭乡35家土地流转大户之一。

  近年来,侯岭乡在促进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两年内共流转土地8.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6%,使转租方和承租方都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最大利益,实现了土地增效、农民增收、投资获益的多元共赢格局。

  侯岭乡位于河南省永城市东南部,交通便利,位置优越。该乡辖区面积100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138个自然村,233个村民组,5.8万人,9.8万亩耕地。截至目前,侯岭乡流转耕地面积达到8.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6%,成立农业合作社32家,家庭农场2家,农机合作社1家,其中侯岭本乡种植大户组建的合作社流转土地7.8万亩,占流转土地的96%以上。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经商现象比较普遍。据调查,侯岭乡外出务工、经商等从事非农生产的劳动力占全乡青壮劳动力的90%以上,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是留守老人和妇女,农业生产面临着严峻考验。解决农业生产人、地矛盾问题迫在眉睫。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一现象,通过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并外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一致认为,只有大力推行土地流转,依托产业集聚区所在地和近城优势,促进就业,解放和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机械化,才能解决目前面临的农民和土地互为制约的矛盾。

  深入群众,宣传土地流转

  侯岭乡是传统的农业乡镇,由于多年形成的传统观念,农民把土地看得非常重,对土地流转产生各种模糊认识。针对这个问题,乡、村两级加大了对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乡政府组织专门工作组,与村两委成员一起,分头入户,给村民作思想工作,宣传土地流转的重大意义,宣传土地流转将会给农民带来就业与增收的机会,与村民一起分析全村、全乡的发展出路,使村民真正从心里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使得土地流转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为后来的土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强化服务,推动土地流转

  建立机构,健全网络。为使土地流转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侯岭乡专门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主管农业的正乡长级干部担任主任,负责全乡土地流转服务的日常工作。坚持把“依法、自愿、有偿”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最基本原则,对土地流转主体、程序、合同、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及发布等工作;服务中心下设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全面负责本村区域内土地流转工作。

  目前,侯岭乡已形成乡、村两级土地流转领导服务网络体系。土地流转中心定期排查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因土地流转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为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成立农机合作社,提供机械保障。为了适应土地流转后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的要求,侯岭乡成立了农机合作社和农技服务中心。侯岭乡三鑫农机专业合作社,现有农用机械290部(台),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机械保障。

  成立农技服务中心,提供技术保障。侯岭乡聘请农业局专家为农业顾问,指导农业生产,并不定期邀请省农科院专家到侯岭乡开展专题讲座,普及农业知识,提高土地承租方的农业科技意识和技能,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技术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侯岭乡政府设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对土地流转大户和土地流转较好的村进行奖励和扶持,目前投入土地流转的乡级财政资金达1000多万元。

  典型示范,引导土地流转

  树立典型,重点扶持。2013年,侯岭乡重点扶持了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富有科技含量的农业合作社。侯岭乡东兴农业合作社,由侯岭乡酒店村村民谢朝龙投资3000余万元设立,该合作社承租侯岭乡钟庄、呼东、呼中、呼西、任湖五个村1.04万亩土地,全部种植高产优质红薯,创个人承租土地种植红薯规模全国之最。

  该合作社在生产、收获、加工等环节的机械化程度也相当高,从耕地、扶垄、插秧、施肥、收获到加工,整个过程全部机械化,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亩产红薯达万斤,并引进科技含量高的淀粉加工生产线,日加工红薯2000吨,生产淀粉500吨,该企业现正以传统的纯红薯粉条加工方法进行粉条加工,效益相当可观。永城市华光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被永城市确定为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发展前景较好,示范效应初显。

  加强引导,营造氛围。侯岭乡通过树立榜样,现身说法,宣传身边的典型人和典型事,营造土地流转浓厚氛围,促使和带动广大农户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这项工作,为全面扎实推进土地流转奠定基础。

  加强管理,规范土地流转

  健全土地流转台账。侯岭乡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流转土地进行准确丈量,插标定界,并请永城市土地局测绘队对流转地块测绘上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指导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对各村流转土地合同汇总、归档,把合同录入电脑,健全电子台账。

  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这个问题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土地流转工作的全局。如果价格过低,将会损害农民利益,增加工作难度;如果价格过高,造成承租成本提高,将会影响土地承租者的积极性,阻碍土地流转顺利进行。侯岭乡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权衡,最终确定每亩价格为一千斤小麦的价格(以每年国家发布的小麦收购保护价为标准),这个价格远远高于农民自己种地所得收入,群众乐于接受,承租方通过特色种植和规模化经营以及有关政策补贴,仍然有很大盈利空间,也乐于接受。

  规范签订流转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农户与组、组与村、村与乡土地流转中心逐级签订流转合同的形式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侯岭乡土地流转中心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保证承租方不与农民直接接触,让承租方能够专心于生产、经营。

  成效显著,有利土地流转

  农民收入增加。侯岭乡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农民除了每年可以固定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外,还可以到农业合作社打工或者进城务工经商,获取一份额外收入。仅以该乡任湖村为例,每人平均2.5亩地,地租收入比自己耕种每年增收650元,到合作社打工,每月1800元,打工3个月,收入5400元,仅此一项,该村村民个人年增收7000余元。

  土地产出效率提高。土地流转使得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和经营,更有利于机械和科技投入,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比流转前翻一番。2013年,侯岭乡实现粮食增产193.52%。

  投资者回报丰厚。仅以谢朝龙的东兴农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承包土地1.04万亩,每亩地租金1200元,每亩地各种投入包括用工、机械、厂房、红薯苗等1000元,每亩地平均产出8000斤红薯,加工成2200多斤淀粉,每亩地收入8800至1万元,除去租金和投入,每亩地纯收入在6000余元。

  侯岭乡土地流转工作得到了上级政府的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同时,也引发了周边农村对土地流转的思考,很多农民期盼着自己的承包地被流转。目前永城市政府有计划地把侯岭乡土地流转工作模式推向全市二十多个乡镇,与永城相邻的安徽、山东、江苏等地已组织多批人员就土地流转到侯岭乡调研。

  河南省副省长王铁到侯岭乡考察后说:“侯岭乡土地流转的做法很好,政府成立服务中心作为中间人,牵线农民和承租人,效果非常好,促进了农民、政府、承租方的多方共赢,实现了社会效益最大化。”

  ( 2014年01月28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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