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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印发《关于继续开展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19-04-03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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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绿色发展,强化水产养殖减量用药,2019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继续组织北京等15个省份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总站制定了《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方案》。方案全文如下:


  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增效主题,推动渔业绿色发展,2019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继续组织北京等15个省份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了解和掌握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微生物的药物敏感性及耐药性变化规律,指导水产养殖业者精准用药、规范用药,推动用药减量增效。强化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监测队伍建设,提升药物敏感性监测技术水平,培养推广体系专业人才。 

  二、工作内容 

  (一)普查品种。 

   北京:虹鳟、金鱼; 

   天津:鲫、鲤; 

   河北:鲤、草鱼; 

   辽宁:大菱鲆; 

   江苏:草鱼、鲫; 

   浙江:中华鳖、大黄鱼; 

   安徽:鲫; 

   福建:大黄鱼,鳗鲡; 

   山东:大菱鲆; 

   河南:鲤; 

   湖北:鲫; 

   广东:罗非鱼、乌鳢; 

   广西:罗非鱼; 

   重庆:鲫; 

   青海:虹鳟; 

   除上述品种外,可自行增加普查品种。 

  (二)采集菌种。气单胞菌、假单胞菌、爱德华氏菌、链球菌、柱状黄杆菌、弧菌等。 

  (三)药物种类。8种国标渔药,包括恩诺沙星、硫酸新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盐酸多西环素、氟甲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 

  三、工作要求 

  (一)采样点设置。每个普查品种采样点2个以上。采样点原则上与“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或“渔情信息采集点”相结合。 

  (二)采样时间。4~10月,每月采样1次。 

  (三)采集菌株数量。每种病原微生物采集菌株30个以上。 

  (四)测试实验室。具备病原微生物培养、鉴定、保存、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工作条件和技术能力。分别测试每个菌株对8种抗菌抑菌药物的敏感性。 

  (五)测试技术。按照南京“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技术培训班”技术要求操作。 

  (六)病原微生物鉴定。各单位对纯化的菌株留样后,做基因全序列测定,鉴定其种类。没有鉴定能力的可寄送上海海洋大学吕利群(手机号:15692166676)。 

  (七)检测结果报送。各单位分别于7月30日前将上半年检测结果、11月30日前将全年检测结果报送总站质量安全处。 

  四、工作进度 

  (一)1~2月,总站制定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二)3月,各单位制订本辖区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总站统一采购96孔药敏板,分发至各单位。 

  (三)4~10月,各单位根据本辖区养殖水体温度和病原微生物发病时间,采集样品进行培养、鉴定、药物敏感性测试和数据分析。 

  (四)11月,各单位将药物敏感性测试结果汇总分析,形成本辖区的耐药性监测分析报告,报送总站质量安全处。 

  五、联系人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质量安全处,陈艳; 

  电话:010-59195496; 

  邮箱:yyc@agri.gov.cn; 
TAG: 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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