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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发布: 2011-05-27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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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发布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现就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2010年5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孙宪法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765,2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孙宪法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已增持股份)。

  二、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孙宪法先生于2010年5月24~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买入本公司811,162股股份,卖出3,600股股份,净买入807,5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5%;王玲女士于2010年6月30~2010年7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买入本公司332,4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09%。截至2010年7月2日,孙宪法先生及其妻子王玲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40,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截至2011年5月24日,孙宪法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2%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孙宪法先生及其妻子王玲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40,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孙宪法先生2010年5月25日增持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并将相关收益上缴公司,至增持期满孙宪法先生未再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王玲女士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王玲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至增持期满王玲女士未卖出所持公司股票。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孙宪法先生及王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295,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3%,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孙宪法先生及王玲女士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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