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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民猪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一)

发布: 2011-05-1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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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提示:为充分发挥东北民猪的资源、品牌优势,做大做强黑龙江省绥化市民猪产业,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民猪及其产品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依据《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绥化市1300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为充分发挥东北民猪的资源、品牌优势,做大做强黑龙江绥化市民猪产业,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民猪及其产品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依据《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绥化市1300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东北明猪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和富民强市为目标,立足资源、市场和产业实际,育龙头,延伸产业链条;壮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打品牌,提升产业优势;拓市场,促进产销对接。依托科技和人才优势,通过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全面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提高民猪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实现产业的快速升级和效益的不断增长。通过多元化投入构建民猪强势特色产业经济,为实现民猪资源可持续利用,带动市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安全、优质民猪生产基地、民猪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对俄出口基地;把我市民猪产业建设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市域经济的优势产业。具体分两个阶段来完成,即第一阶段到2012年末,产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第二阶段到“十二五”期末,民猪产业发展实现全面升级。

  (二)具体发展目标:

  到2012年末,全市民猪饲养量达到300万头、商品量达到200万头。其中兰西县民猪饲养量达到195万头,商品量达到111万头,其它县(市、区)民猪饲养量达到105万头,商品量达到89万头;全市民猪系列产品加工能力实现18万吨;饲料加工能力达到75万吨;粪肥转化加工能力实现150万吨;民猪产业实现产值31.4亿元;农民通过发展民猪产业人均增收300元。

  到2015年末,全市民猪饲养量达到500万头,商品量达到300万头,其中兰西县民猪饲养量达到278万头,商品量达到157万头,其它县(市、区)民猪饲养量达到222万头,商品量达到143万头;民猪系列产品加工能力实现30万吨;饲料加工能力达到140万吨;粪肥转化加工能力实现420万吨;民猪产业实现产值46.8亿元;全市农民发展民猪产业人均增收480元。

  三、区域布局

  依托民猪资源,按产品等级分类进行科学布局。以兰西县种猪场为核心,在建立民猪新品系育种中心基础上,重点在兰西部分乡镇推广民猪新品系,建设民猪极品生产基地,同时发展民猪二元杂交商品猪生产,建设民猪精品生产基地。以兰西为基础和中心,在绥化市所属其它九个县市区发展民猪三、四元杂交商品猪生产,建设民猪佳品生产基地,通过采取有效推进措施,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尽快形成优势产业集群。通过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实现利益对接,建立和完善疫病防治、繁育改良、市场信息、质量监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规避市场风险和疫病风险,确保产业健康发展和产品安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吸纳金融组织、外商资本、民间资本,捆绑使用财政资金、扶贫资金、农开资金和项目资金,集中向民猪产业投放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为民猪产业深入开发提供保障。

  四、工作重点

  (一)壮大龙头企业,增强民猪产业发展动力。以开发民猪系列产品为核心,壮大加工龙头,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开发层次。一是建强加工龙头。兰西县要继续深化与南京雨润集团合作,扩大生猪屠宰加工项目产能,增强企业自主研发或联合科研院所研制开发能力,推进民猪系列产品向高、精、深方向发展,重点开发部位肉、冷鲜肉等高附加值产品,采取小包装、精包装,提高产品档次和品位,增加利润空间,每头民猪加工利润达到300元以上。2013年末企业产能实现预期目标,年屠宰加工生猪200万头,年利税实现1亿元。而后要研发极品、精品、佳品民猪肉类定型产品,利用民猪育种中心、民猪扩繁场生产的民猪新品系开发极品民猪肉,利用二元母猪扩繁场生产的非种用二元杂交商品猪开发精品民猪肉,利用其它含民猪血的杂交商品猪开发佳品民猪肉,打出优质、特色牌,提升副产品加工层次,实现向深加工系列制品的转变。二是建强配套加工。围绕雨润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引进上马与民猪产业开发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饲料加工、生物有机肥项目,打造民猪产业完整链条。在饲料加工上,建立饲料加工基地,生产绿色、安全、高效、生态、环保的专用饲料,并根据民猪饲养总量需求,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满足民猪饲养需求。在粪污处理上,引进生物菌发酵技术,购置粪肥加工仪器设备,在养殖大户广泛开展有机粪肥生产。到2015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以上,粪污转化率达到70%以上。三是强化利益联结。建立由政府参与协调、民猪产业协会组织的龙头企业与基地利益衔接机制,鼓励屠宰加工、饲料加工企业与农户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构建利益共享机制,采取“龙头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户”的形式,借鉴外地成熟经验,采用订单生产模式,通过订立完善的购销和服务合同,实现产业有计划生产、有组织销售、有稳定效益。

  (二)做强养殖基地,夯实民猪产业发展基础。以壮大基地养殖规模为主导,推进民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体系化,全面提高民猪的饲养水平。一是全程饲养标准化。全面推广普及《民猪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实现良种、良法、良料、良舍、良管相配套,确保养殖标准化;稳步推进典型示范场建设,通过培育养殖典型,集中展示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充分发挥其试验示范与带动推广功能,着力把绥化打造成为全省发展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加强民猪养殖全程监管,建立养殖档案,保证产品安全。到2015年,全市民猪养殖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技术支持多元化。发挥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兰西综合试验站和民猪研究所作用,借助哈兽研帮扶机遇,联合科研院所力量,组建创新团队,建立企业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战略技术联盟,围绕制约民猪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提升科技水平;健全基层兽医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培训,提高产业素质与水平;支持民间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开展多元化服务,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示范、培训和指导平台。三是繁育改良体系化。加快“金字塔”式三级繁育体系建设。一要民猪保种场建设。以兰西县种猪场为依托,从民猪保种群体的整体安全考虑,另建一处核心群500头以上的民猪保种场,确保民猪种质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二要瘦肉型种猪核心场的建设。以兰西县兆林牧业为依托,新建杜洛克、长白、大白种猪核心场1个,饲养可繁母猪600头,年提供瘦肉型纯种猪5000头。三要扩繁场建设。以兰西县种猪场为主体,分区新建4个杂交母猪扩繁场,每个扩繁场饲养规模500头民猪基础母猪,年提供二元母猪16000头,为基地生产提供可靠保证。四是基地养殖规模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引导分散饲养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重点支持养殖园区、专业大户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新建、扩建的规模养殖场,提高商品猪养殖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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