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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余头“问题猪”流入市场,谁之过?

发布: 2012-07-13 |  作者: 范跃红 李华伟 |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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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是该省生猪的主产区,周围地区很多生猪贩销人员都来此收购生猪。生猪产地检疫作为生猪质量监管的第一道环节,由于南湖区管理严格规范,一些生猪贩销人员或经纪人(即交易介绍者)往往不在产地申报检疫,而将收购的生猪运往省内其他地区检疫。

  针对这一情况,经过深入调查,今年初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立案查处了邻近嘉兴的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检员吴天林与生猪经纪人马伟祥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近日,南湖区检察院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对吴天林、马伟祥提起公诉。

  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线索

  今年2月,南湖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人员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与嘉兴交界的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生猪贩销人员在南湖区收购的生猪,并没有按规定在南湖区的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检疫及开具检疫合格的相关证明,而是向生猪经纪人马伟祥购买由湖州市南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猪检疫实行的是产地申报检疫制度,那么为什么嘉兴市南湖区产的生猪会由湖州市南浔区开具检疫合格证明?而作为生猪经纪人的马伟祥又是如何得到这些检疫合格证明的?办案人员决定对此展开深入调查。

  根据马伟祥所持的湖州市南浔区检疫合格证明这条线索,办案人员最终锁定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检员吴天林。

  原来,2011年5月,作为生猪经纪人的马伟祥在南浔区一带帮助客户买猪,因为最后要将猪拉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检疫并办理检疫合格证明,遂与练市镇畜牧兽医协检员吴天林相识。后来马伟祥在吴天林家附近买猪的时候,经常去他家里坐坐,聊聊天,便与吴天林慢慢熟悉起来。

  2011年下半年,马伟祥的一个江苏盛泽客户跟他说自己在嘉兴南湖买的生猪,因为当地生猪检疫管理比较严格,合格证明开不出来,能不能想办法到吴天林那里开出来。马伟祥一听当即就同意了,他们把生猪运过去后,马伟祥让吴天林看了一下,没有做任何检疫就开出了检疫合格证明。

  3000余头生猪未经产地检疫流入市场

  到了2011年10月,客户跟马伟祥讲南湖区收的猪运到吴天林那儿,再回到江苏盛泽,来来回回好几十公里路,运输成本太高,而且浪费时间。能不能不把猪运过去,直接开出合格证明来?马伟祥就去找吴天林,告知运猪的车来不及开过来,让其帮忙开一张检疫证。当吴天林得知这批猪产地在嘉兴,也知道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他想着两个人是朋友,而且每次马伟祥除了缴纳每头猪2元钱的检疫费用外,多出来的几十元零钱都很客气地说给自己买烟抽,所以也就听之任之了。最后,只要是马伟祥过来说开检疫证明,吴天林就按照他所说的填写。

  在江苏盛泽的生猪贩销人员听说马伟祥能搞到检疫合格证明,大家都来找他。他们打电话直接说自己买了多少头猪,马伟祥就过去帮他们办检疫证明。当然这也不是白忙活的,每张证明马伟祥除了正常的检疫费用外,还根据生猪数量多少获得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辛苦费。截至案发,吴天林共为马伟祥非法开具了100份检疫合格证明,致使3000余头未经检疫生猪流入市场。

  检察官提出加大监管力度建议

  据了解,2010年以来,南湖区检察院立案查办了包括吴天林、马伟祥案在内的农村生猪检疫工作人员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2件3人,其中平湖市曹桥畜牧兽医站张晓峰因违法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致145头问题猪流入上海市场,被法院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在毗邻的海盐县,检察机关去年立案查办了同样情形的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4件4人。检察官分析,这些案件均为基层动物检疫人员在未经现场检疫或明知检疫不合格的情况下,违法开具虚假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致问题猪肉流入市场,危害或潜在威胁食品安全,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办案,经过调研后认为,目前生猪产地检疫到位率不高、检疫监管协作机制不畅、基层检疫执法队伍管理不力已严重影响到生猪安全监管。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生猪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由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但实践中生猪产地申报检疫制度并未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除农村家庭养殖户因规模分散、出栏时间不一、农户嫌麻烦不主动申报而造成漏检外,在以外销为主的生猪产区出现异地检疫情况问题突出,并因其中的徇私舞弊行为致问题猪肉流入市场,给生猪产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另据了解,猪肉产品生产涉及养殖、运输、屠宰、流通、销售等多个环节,目前在管理上为分段式多头监管,相关检疫工作涉及部门多,由于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上的缺陷,实践中监管执法协作配合不够,进而形成监管盲点和脱节。同时,检疫执法也缺乏跨地区协作机制。此外,生猪产地检疫职责主要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一线动物检疫人员虽具备执业资格,但大多数人知识老化严重,加之检疫设施陈旧,检疫技术和执法水平已难以适应动物检疫工作新形势的要求。个别检疫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中或碍于人情因素,或受利益驱动而徇私舞弊,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对此,检察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生猪检疫执法监管协作机制,严格执行外运生猪重新申报检疫制度,加强对销售市场肉品检疫信息追溯凭证管理,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和屠宰场日常管理。同时,探索建立跨区域检疫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地区间检疫联合执法,以堵塞检疫监管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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