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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砸向食品非法添加

发布: 2012-03-1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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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近日出台,重点整治打击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违规经营、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年底。

  四个环节重点整治

  据介绍,专项整治将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明确整治重点,集中整治。

  种植养殖环节。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取缔“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其中,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是此次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对种植业领域,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在奶制品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生产加工环节。我市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对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品种、流向进行备案管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施重点监控和重点整治。  

  流通环节。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经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规章制度,取缔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商贩及摊点,加强冻、鲜类食品经营销售的监管,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防腐保鲜物质。  

  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企业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及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我市将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同时,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

TAG: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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