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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肉价“减负” 两部委下调检疫费

发布: 2011-09-20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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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成本,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大幅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猪、牛、羊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由原来从率征收改为按定额征收,检疫收费标准降幅都在30%以上。

  据悉,为鼓励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对成批出栏和规模屠宰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更为优惠的收费标准。各省在不超过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

  江夏某生猪屠宰厂负责人介绍,目前生猪检疫费是针对零售肉摊主,每头猪税费和检疫费一起收42元,检疫费调整后,从零售环节为猪价“减负”。

  此外,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规范检疫收费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开具和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使用检疫标志、诊疗许可证、官方兽医证、执法文书、牲畜耳标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不得收取工本费;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动物产品进行采样、留验、抽检,不得重复检疫收费;对饭店、餐饮等单位和个人消费的动物产品不得收取检疫费。

TAG: 畜牧 兽医 牲畜 生猪 农副产品 猪价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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