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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注重水产品非法添加剂的监督检查

发布: 2011-09-1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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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县水产品养殖生产秩序,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根据《南通市2011年水产品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通海渔发[2011]48号),结合我县水产品目前养殖的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县渔政大队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于2011年9月9日至9月14日对我县东片水产养殖区长沙镇富盐村、大豫镇一门闸村、苴镇何丫村等三十七户南美白对虾、河蟹进行了执法巡查例检;

  工作中注重水产品养殖户,购进使用的饲料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各水产养殖户(单位)使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渔用饲料,禁止使用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在饲料中添加非法打击的激素类药品和违禁药品。

TAG: 南通 水产品 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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