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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邓州公司因排污被邓州市环保局环境攻坚办约谈

发布: 2018-06-2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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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下午,市环境攻坚办召开专题约谈会,按照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丁心强的安排,对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邓州区总负责人及8个分场负责人,就该公司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群众举报、12369投诉、社会各界反映涉及污染等问题进行正式约谈。市环境攻坚办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新堂,市环境攻坚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鲁启先参加会议。

  牧原公司负责人就近期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汇报,做了表态发言并在约谈责任书上签字。

  会议通报了牧原公司存在7方面问题及要求,指出:

  1.解决沼液坝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明确库容量、警戒线,养殖规模要与入库量相平衡。今后,每月要把库容量、距警戒线的距离报环保局备案。

  2.提高沼液还田土地消纳能力,解决沼液灌溉管网跑冒滴漏的问题,避免过度、饱和、超量施入土地,坚决杜绝故意排污行为的发生。

  3.解决沼液坝、晾粪场及猪粪恶臭气体问题,采用水幕式喷淋除臭、喷洒除臭剂、撒灭蝇蚊药物、覆盖密闭、植树增绿,沼气利用等措施,减少恶臭气味和氨气挥发。

  4.未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气、废水、噪声及周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应当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17)和相关环保要求,对废气、废水、噪声及周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并按照要求在公司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报市环保局备案。

  5.建立严格的用水、控水、节水制度,减少废水产生量。

  6.控制养殖规模,实施减量化生产,减少养殖废弃物产生量。

  7.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还指出了牧原公司邓州部分分场存在问题并提出要求:

  户张分场:设置的监测井位置未能分布在场区及消纳地上下游,不能很好体现项目建设对地下水上下游水质影响情况,且在实际运营中地下水水质尚未监测。

  陶营分场:沼渣暂存区未按照要求搭建顶棚。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顶棚为冬季大雪压塌,尚未及时进行搭建。

  会议要求:户张分场重新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按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监测;陶营分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搭建沼渣暂存区顶棚,四周设置围挡。

  会议提出整改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要全部达到环评文件的要求。

  2.坚持立行立改。对上述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3.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当前,牧原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恶臭气味污染、沼液过度还田污染周边沟渠坑塘,要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加强解决。

  4.整改时限要求。以周分阶段,总时间为一个月。

  会议强调:邓州区总负责人和分场负责人对以上整改要求负总责,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将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必要时将启动问责机制,进行追责问责。

  同时,为加强特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要求,对牧原公司邓州各分场实行驻场监管:

  一是在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的8个分场各派驻1个驻场监管巡查小组,小组成员3人,成员由市环境监察大队、牧原公司分场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村群众代表(市乡两级的“两代表一委员”)各1人。巡查小组即日开始驻场监管,办公场所由牧原公司提供。

  二是驻场监管巡查职责为污染防治风险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对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进行技术指导等。巡查工作每周至少3次,巡查记录由小组成员及牧原公司各分场主管环保经理签字确认后,每月月底报送至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备存。

  三是驻场监管巡查小组不认真巡查、未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不督促整改、不按时上报、引发群众上访,造成影响的,将启动追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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